县地税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重庆市地税局的指示,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意见。
2、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和梁平县人民政府拟制的财政预算收入计划,负责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国家规定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确定征收的地方各税及附加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4、根椐税收管理体制规定的权限处理和上报有关各类地方税减免事宜,负责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税收征管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推进税收征管信息现代化建设。
6、监督检查本地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开展税收检查,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及追偿工作。
7、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
8、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财务、经费、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9、组织开展税收宣传、理论研究、税收政策调研,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咨询和纳税服务,负责本单位的税收法制建设,加强依法治税。
10、负责本单位的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培训和党务、群团工作。
11、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12、承办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和梁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
1、负责起草全局税收工作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重要文件、报告、办公规章制度及领导交办的其他文件材料。
2、审核、印发各科室起草的各种文件材料。
3、负责本局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科所长会议、专题工作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本局的秘书事务,组织开展政务调研、税收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反映税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5、负责县局党组秘书工作。
6、负责组织制定本局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负责实施考核。
7、负责办理议案、信访工作。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文件进行综合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组织督促有关科(所)室处理落实,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局领导和上级单位。
8、负责机关文件的收发、印制、文书处理、归档管理,编写会议纪要,收集整理全局地方税收大事记。
9、负责公文处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县党政信息网等运用程序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指导全局办公自动化工作。
10、负责接受市局办公室和县档案局的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本局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对本局形成的各类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整理、保管、鉴定、统计、销毁和移交工作。负责对税务所档案资料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宣传工作制度和计划,以及本局对外新闻报道、新闻单位来本局采访及其他宣传的统一策划、组织和实施。
12、负责对上级领导和本局领导批办、交办的工作及本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查。
13、负责本局公物采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基本建设具体事务管理、车辆管理、职工食堂、健身房、办公楼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产、办公用品的发放、保管、维修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岗位上临时工的日常管理。
14、负责机关经费出纳管理。
15、负责机关的保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检查、指导全局的保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
16、负责办公楼电器设备、照明、空调、大屏幕、大楼广播系统、会议室音响设备及电梯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17、负责本局录像、照片、录音资料的采编、整理、归档。
18、负责对内对外的综合协调、接待工作。
19、负责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
1、负责做好本局干部管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管理工作。
2、负责本局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本局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奖惩、调动、考核和职务晋升工作,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4、负责指导、检查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5、按照劳动工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全局系统的劳动工资、福利,办理职工的工资评定、晋级、奖惩和转正定级工作。
6、负责本局职工培训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实施本局干部教育规划和职工培训方案。
7、负责本局干部职工能级考试的组织、审查、呈报工作。
8、负责工会、妇女等群团组织的相关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
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工作;
2、负责廉政教育工作;
3、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4、负责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5、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6、负责执法监察工作;
7、负责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制约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科、所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负责受理监察处理申诉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对兼职监察员的管理、培训、指导工作;
11、负责对特邀监察员的指导、协调工作;
12、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1、负责税收计划的编制、分配、调整,以及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
2、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与管理,做好经济税源调查分析和税收预测。
3、负责依照税收会计核算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税收资金运动情况,监督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保证税款安全入库,严格税款退库审查和核算,做好税收计会统数据的保密工作。
4、负责对税收数据、资料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工作;
5、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税收、社保票证的管理工作;
7、负责职工统发工资管理工作;
8、负责职工公费医疗保险工作;
9、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有关科室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
11、建立、健全和完善税收计划、会计、票证和财务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
12、负责本科室的税收会计、经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13、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管法规科
1、负责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征管制度的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
2、负责地方税收的综合征收管理;
3、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管理;
4、负责委托代征和协税护税管理;
5、负责账簿、凭证管理和定期定额管理工作;
6、负责税收征管档案、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7、负责信息化建设,征管数据分析、运用、外部数据交换和征管质量监督、考核,征收厅(室)的建设和纳税服务工作;
8、负责货运业纳税人认定、年审的审批及监督;
9、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组织实施;以及执法资格的认定管理;
11、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12、负责指导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及组织听证工作;
13、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14、负责税收法律普及、培训及税收政策理论调研工作;
15、负责计算机的购置计划,分配使用及维护管理。
16、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运用、网络的安全、数据库的维护。
税政一科
1、负责所得税、流转税单项税收以及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贯彻落实及检查工作;
2、根据所得税、流转税、涉外税收的征收业务,承担对税源情况调查研究、并对重点税源进行监控管理;
3、负责所得税、流转税、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审批或上报工作;
4、负责主管单项税种税款的延期缴纳、减免、退税的审核、审批或呈报工作;
5、负责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的核实、审核、报送工作;
6、负责企业税收征收方式的认定、审批和年审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政二科
1、负责财产行为税、教育费附加、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社会保险费、基金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对相关税收业务和政策解释工作。
2、 负责主管单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并制定具体征管办法和措施。
3、 负责主管税费的延期缴纳、减免、退税的审核,呈报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5、负责主管税费的税收调查和税源分析,建立重点税源分析报告制度,完善重点税源档案,掌握主管税费经济税源动态,提出加强税源控管建议。
6、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基层单位相关地方税政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
7、负责财产行为税“五税”税源管理系统和社会保险费征收软件(模块)数据的维护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局
1、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本县地税系统的税务稽查工作,制定、实施全县税务稽查工作指导性计划;
2、负责全县的税务稽查工作和实施一级稽查;
3、负责组织落实县局部署及有关部门转办的各项稽查、专案稽查工作;
4、负责本县、跨地区税务案件的协调联络和本县税务机关之间的案件协调查处工作;
5、负责考核评估全县各所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
6、组织对本县各所税务稽查有争议涉税案件的审查工作;
7、承办税务稽查选案、实施、审理及执行工作;
8、负责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
9、负责受理举报案件的交办、转办涉税案件的查处,并按规定将涉税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交和上报;
10、负责“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本县地税系统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12、负责本县税务检查证的发放管理;
13、负责本县地税系统稽查报表的编报工作;
14、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涉税案件的司法事宜;
1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税务所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税收政策执行到位,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和社保费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2、在县地税局和当地党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地方税收和社保费征收管理,保证全年税收任务和社保费征缴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结合税务所工作实际,搞好日常税源测控和监控工作,认真分解落实税收计划,采取切合实际的征管措施,确保税收入库;
4、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提高公众纳税意识;
5、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搞好纳税辅导,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文明、高效服务;
6、加强日常税收管理,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认真搞好日常纳税评估,开展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初评工作;
7、加强重点税源控管,建立重点税源监控卡;加强零散税收的管理,做好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检查工作;
8、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9、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建立协税护税的社会综合治税的网络体系;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